停车不落锁,车辆就成了小偷眼中的“盲盒”。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拉车门”式盗窃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15日凌晨,许某某在街头徘徊,看着路边停放的车辆,突然萌生了一招“致富之道”,一辆一辆地拉车门,看看是否有粗心大意的车主忘记关锁。果然,在一辆车内成功“抽中”了一件黑色羽绒服。之后,许某某又分别于2023年4月5日及2024年4月9日凌晨,通过同样的方式盗窃现金共1045元。
裁判结果:
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许某某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赃款已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判决许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出赃款返还被害人。
法官说法: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只要人离开,就应及时锁好门窗,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车内贵重的物品如手机、手提包等应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妥善放置,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