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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神器”刑不刑?
  发布时间:2024-12-11 09:08:39 打印 字号: | |

手气不好?不存在的!你缺的只是一部‘神器’”朱某某在抖音平台上偶然刷到这一广告,想起近日频繁输牌,一时间心动不已,马上下单了一只经过精心改装的打火机收到货后,朱某某本想将其用于“翻盘”,经过几番心理斗争,最终冷静下来,鼓起勇气走进警察局。于是,一个专门销售窃照器材的团伙浮出水面……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销售窃照器材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份开始,被告人陈某甲发现商机,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通过购买窃照器材设备后在“抖音”平台上制作销售视频予以销售。发现这一“生财小门道”后,被告人陈某甲决定带领兄弟、朋友们“共同富裕”,雇佣了被告人陈某乙、陈某丙、包某某,并出资让被告人陈某乙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广州市白云区某某电子商行”公司及租住仓库等用于网络销售窃照器材使用。经查,被告人陈某甲自己及通过被告人陈某乙等人以约75000元的价格共销售25套窃照设备,其中,被告人陈某甲销售窃照设备14部;被告人陈某乙销售窃照设备6部,非法获利3500元;被告人陈某丙销售窃照设备3部,非法获利900元;被告人包某某销售窃照设备2部,非法获利约440元。

裁判结果:

城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包某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及犯罪情节等,对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包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极易产生泄密窃密、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威胁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俗话说“十赌九诈,不赌为赢”。沉迷赌博无疑是踏上了不归路,我们要自觉远离赌博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在生活中不要随意购买使用网络上销售的窃听、窃照专用设备,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一旦发现窃听、窃照等情况,要马上报警,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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