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梅杰: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莆田市恒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刘奕兵、李梅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号:(2024)闽0302执恢911号]一案,因使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
1、(2024)闽0302执恢911号告知评估结果通知书,2024年8月23日,本院依法委托厦门信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李梅杰所有的坐落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39号荔景小区13号楼1801室住宅及11号楼109室车位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2020CX029217、2020CX029218】进行评估,估价结果分别为1769200元、200000元(未扣除变现交易以及产权登记、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等其他费用)。
2、(2024)闽0302执恢9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李梅杰所有的坐落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39号荔景小区13号楼1801室住宅及11号楼109室车位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2020CX029217、2020CX029218】。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