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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为爱“减负”,让彩礼回归于“礼”
  发布时间:2024-02-05 15:07:46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3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5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彩礼,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为缔结婚姻,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财物。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彩礼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原是父母长辈为表达对儿女结婚的美好祝愿。但近年来,高额彩礼的频频出现,形成攀比之风,这不仅使给付彩礼的一方陷入经济困境,甚至还成为了许多感情破裂的导火索。当浓情蜜意褪去,婚恋关系结束,财产纠纷也随之而来……

近日,城厢法院灵川法庭根据即将施行的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从案件审理数量、讼争彩礼数额、结案方式等方面全面梳理近三年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发现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案涉彩礼数额整体较高,案件调撤率较低、调解难度较大,说明各方对此类纠纷的前期化解机制有待完善,在彩礼等乡风民俗方面存在宣传引导力度不足等问题。城厢法院灵川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重大现实作用,向辖区灵川、东海两镇人民政府发出新年首份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合理婚事花费;强化政府管理职能,重点整治高额彩礼。

1月29日,城厢法院灵川法庭组织召开涉婚约彩礼纠纷调解专项培训会,辖区司法所、派出所、镇村调解员参加培训。柯庭长从即将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入手,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讲解了法律规定的实际应用情形及调解技巧等,为调解员们做好涉婚约彩礼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近年来,城厢法院高度重视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自觉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多元主体共治、多元手段并用,通过巡回审判、专项法律讲座、司法建议等举措,充分延伸司法触角,因地制宜开展符合社情民意的移风易俗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不盲目攀比,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让真情归于生活。


 
责任编辑: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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