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轻狂时,总觉得“飙车炫技”很酷,但其实暗藏危险。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犯罪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1 月份的一天凌晨,19岁少年林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改装的二轮摩托车超速行驶在莆田市城厢区街头,行驶途中与车友“翘车头”秀车技。林某某更是为炫技,邀请黄某某(未成年)乘车同行,不料,当他再次表演“翘车头”时车辆失控,两人重重摔倒在地,黄某某被狠狠甩出,当场昏迷。在场车友立刻拨打120 急救电话,由救护车将黄某某送往医院抢救,进行开颅手术。
事故发生后,经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认定,林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黄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上述无号牌二轮车车辆技术参数和外观痕迹特征符合“两轮普通摩托车”特征,灯光系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标准。案发后,林某某赔偿黄某某经济损失 59000 元。
2023年6月25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林某某涉嫌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黄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城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无证超速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并实施危险驾驶动作,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告人林某某因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黄某某遭受物质损失,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被告人林某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应赔偿被害人黄某某物质损失十八万余元。
法官说法:
总以为“飙车炫技”是“炫拽霸酷”的存在,但实际上是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耍帅。在此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尤其是年轻人,行车安全不是儿戏。道路不是寻求刺激的场所,切莫以生命为代价炫技耍酷。切记飙车炫技玩的是心跳,触犯的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