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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及时雨,纾难解困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12-22 14:51:37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八闽执行暖冬行动”的统一部署,城厢法院向一批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人42万元,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暖。

“谢谢法官这么关心,替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感谢了!”近日,城厢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困难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申请人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21年12月,方某甲在上班时因意外从货车上坠落,抢救无效去世。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某等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款共计84万余元。因判决生效后赔偿款未到位,方某乙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我院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走访、调查,也未发现其行踪,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僵局。执行法官在上门走访中了解到,方某甲原系家中唯一经济来源,现申请人方某乙年老体弱没有劳动能力,仅靠方某丙的微薄收入艰难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为及时缓解申请人生活压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并耐心讲解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其准备相关材料,最终为当事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6万元。

此次司法救助的申请人均为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因被执行人因无财产可供执行、下落不明等导致判决无法履行,致使申请人的生活及家庭陷入困境。为切实解决困难申请执行人生活的燃眉之急,减轻困难当事人的负担,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后予以司法救助。

下一步,城厢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八闽执行暖冬行动”,加快涉民生、涉民企执行案件办理,加大对困难群众、企业的帮扶,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基础上,巧用灵活执行举措,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强化执行联动,全力实现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的胜诉权益,真正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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