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在法庭上说谎无关紧要?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为达到非法目的进行虚假诉讼的可能会收到“真罚单”!近日,城厢法院作出 “虚假诉讼”罚款决定书,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8年1月,陈某以林某向其借款5万元拒不偿还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借据》一份为据。经审理查明,陈某向法庭提供的《借据》,并非林某出具给陈某,而是案外人苏某等人对林某实施的“套路贷”行为,陈某系以捏造的事实向本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故决定对陈某罚款2万元。陈某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已主动缴纳罚款。
法官说法:
长期以来,虚假诉讼现象屡禁不止,虚假诉讼案件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中反映尤为明显,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破坏司法公信力。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国家对于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决心。虚假诉讼借法律手段、谋非法之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虚假诉讼不可取,法律威严不可愚弄。我们不仅要注意防范虚假诉讼,更应该要树立诚信诉讼理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绝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