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孝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不仅是社会公德的要求,还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每个老年人都期待的晚年生活。近日,城厢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涉老”案件。
本案申请执行人许某年近八旬,膝下有两儿子一女,本以为老了能安享晚年,不想几个子女均以老人家自有退休金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发生诉讼纠纷。经本院判决后其子女仍不主动履行义务,许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着手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等,并将被执行人通知到局,耐心的向其讲解了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听了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后,林某等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赡养费足额缴纳到法院并表示要痛改前非。
考虑到许某年事已高,执行法官准备将该款项送到许某家中,但许某得知法院已将案款执行到位后,非常感动,在电话中拒绝了法官将款项送上门的好意,表示要亲自来法院领取并当面感谢。在领取款项后,老人颤颤巍巍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表示谢意,同时向旁边的群众夸赞城厢法院执行法官办案迅速、有效,是实打实的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城厢区法院执行局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从每一个具体个案入手,切实将为民办实事要求落实到位,努力做群众的贴心人、暖心人,做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行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