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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还拒不到庭,判了!
  发布时间:2020-07-16 15:59:35 打印 字号: | |

医患关系紧张是社会的一大难题,白衣天使救死扶伤,却被暴力伤害,令人扼腕叹息。近日,城厢法院审理了一起暴力伤医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9年8月6日9时许,被告许某在莆田市第一医院门诊大厅内无故殴打医生即原告徐某,导致原告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及全身多处皮肤挫伤。原告为此住院6天,花去医疗费2742元,医嘱建议休息两周。当日,莆田市城厢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许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后原告以被告未赔偿其经济损失为由起诉至法院。

近日,城厢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许某无故殴打原告致其受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判决被告许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医院伙食费共计8335.68元。

法官说法:全社会都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于暴力伤医的行为,不但要受到治安处罚甚至刑事处罚,且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杨榕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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