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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天上掉下的“馅饼”,远离非法集资,拥抱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0-06-28 15:48: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空手套白狼”的诱惑总让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缺乏辨别能力的投资者让擅长“花言巧语”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急功近利的盲从心理最终难逃“竹篮打水一场空”结局。

 

案件回顾

2017年5月,被告人胡某开始经营全家福健康体验中心,并担任莆田老妈乐5号门店店长期间,通过电话联系介绍“老妈乐商城”项目、宣传到店参观有优惠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到门店参观,后让投资者签订商城会员章程并交款成为“老妈乐商城”会员,再按会员等级进行广告费返利。同时,“全家福集团”(含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福建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等)还在城厢区某大酒店举办推介会,同案人胡某琼等人作为“老妈乐”公司高层人员在会议现场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时,夸大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和盈利情况,并宣传成为公司会员后将获取高额的广告费返利,大额投资者可到外国考察旅游等,以此吸引投资者到公司各门店交款成为会员。同年10月、11月,被告人胡某离开该门店。经统计,被告人胡某在担任莆田老妈乐5号门店店长期间共向李某某、黄某某等24名被害人吸收钱款共计人民币2278080元,该门店向各被害人返利约880004元,尚有1398076元未能偿还。2019年1月10日,公安民警在泉州市晋江市抓获被告人胡某。

城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伙同同案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278080元,并给投资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9807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被告人胡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被告人胡某及同案人共同退出赃款人民币一百三十九万八千零七十六元,返还各被害人。

 

案情分析

“全家福集团”大力举办推介会的助力下,莆田老妈乐5号门店店长的被告人胡某通过电话联系、门店活动等手段积极宣传推介“老妈乐商城”投资项目,吸引投资者投资成为会员。而受骗者因为对公司规模、盈利前景、发展优势、高额返利、优厚福利的错误认识,使得被告人胡某等人仅半年时间便成功吸收累计24名被害人共计投资款2278080元,返利880004元,造成投资者损失1398076元。分析此类犯罪特点,被害人中存在大量老年人及退休人员,事前缺乏对国家金融体系监管制度的认识,对各类琳琅满目的投资项目跃跃欲试,甚至呼吁亲戚朋友共同参与;事后追悔莫及,恨不得将犯罪分子千刀万剐。

法官说法

一方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给被害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更有甚者导致家破人亡;另一方面,这些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问题。在依法惩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更重要是要加大包括金融、投资、法律等相关常识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形成辨别能力,能够做到谨慎投资。


 
责任编辑:杨榕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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